羅馬書 13

13
基督徒與社會
1所有的人#13:1 人——原文直譯「靈魂」。都當服從在上掌權的,因為沒有一個掌權的不是出於。所有掌權的,都是由所指定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違抗所設立的;違抗的人,就自招懲罰。 3事實上,對良善的行為,掌權者並不是可怕的;而對邪惡的行為,他才是可怕的。那麼,你想要不懼怕掌權的,就應當做良善的事。這樣,你就會得到他的稱讚。 4要知道,他是的僕役,對你是有益處的。但你如果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毫無理由的佩帶刀劍。他是的僕役,是報應者,使震怒臨到作惡的人。 5因此,你們必須服從,不僅是為了震怒的緣故,也是為了良心。 6其實你們納稅,也是為了這緣故;因為他們是的僕役,正是為此專心服事。 7每個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給他:當得稅的,就給他稅;當得捐的,就給他捐;當受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受尊敬的,就尊敬他。
愛鄰如己
8你們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什麼;唯有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常以為虧欠。實際上,愛別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9這是因為,那「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13:9 有古抄本附「不可做偽證,」。不可貪心」#《出埃及記》20:13-17《申命記》5:17-21的誡命,或是別的什麼誡命,都包含在「要愛鄰如己」#《利未記》19:18這一句話裡了。
10愛是對鄰人不做惡事,因此愛是成全律法的。
效法基督
11再者,你們已經看見了這個時代,是你們#13:11 你們——有古抄本作「我們」。早應該從沉睡中醒過來的時候,因為比我們初信的時候,我們的救恩現在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晝近了。所以,我們要脫去黑暗的行為,配上光明的兵器。 13我們要行事端正,好像在白晝中那樣: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淫亂、好色;不可紛爭、嫉妒。 14相反,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了私慾而在屬肉體的事上做任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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