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2
22
君王宴客
(路14:16-24)
1耶穌再用比喻對他們說: 2#22:2 天國: 23:13 #22:2 比喻: 24:32 #22:2-4 王,比天父。王的兒子,比耶穌。僕人,比先知。客,比猶太人。筵席,比基督的福音。「天國好比一個王,給他兒子擺設了婚筵; 3就打發僕人,去邀那所請的客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去,說:你們告訴那被請的人,我的酒席,預備好了;我的牛和肥畜已經宰殺了;各樣都齊備了:請你們來赴席罷。 5#22:5 貪戀世俗的人,不肯領受真道。他們卻不睬,就走開了,一個到他的田裏去;一個做他的買賣; 6#22:6 指猶太人反對耶穌,殺害耶穌。其餘的就抓住僕人羞辱他們,把他們殺死了。 7#22:7 說殺害耶穌的,要遭滅亡。王聽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8#22:8 路21:24 #22:8 這些猶太人不能得救。於是對僕人說筵席已經備齊,無奈被請的人不配。 9#22:9 28:16-20;啟22:17 #22:9 猶太人不肯承認耶穌為救主,反棄絕他,主的福音就傳給萬邦人。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去,凡所遇見的,都請來赴席。 10#22:10 徒28:28;太13:47 那些僕人就到路上去,凡所遇見的,不論善惡,都招集了來,席上坐滿了客。 11#22:11-13 猶太的規矩,凡請客,主人必預備客穿的禮服,所以來赴席的,必都穿禮服,不穿禮服,比人不悔罪改過,去舊換新,這樣必被丟在地獄裏受苦。王進來要看那些客,見有一個不穿禮服的, 12#22:12 羅3:19 就問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22:13 切齒: 24:51 於是王吩咐用人說:把他的手腳捆起來,丟在外邊黑暗裏去。他在那裏只有哀哭切齒了! 14#22:14 進教會的人多,真實的信徒太少。這是說被請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駁倒法利賽人
(可12:13-17;路20:20-26)
15 # 22:15,16 當時猶太屬羅馬國,納稅給羅馬皇帝,猶太人本不甘心。希律黨是保皇黨,所以這兩黨人拿這事來問耶穌,若說應當納稅,就必得罪於猶太人,證明他不是所盼望的彌賽亞。若說不當納稅,就必得罪希律黨人,受他們的陷害。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想法子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22:16 可8:15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並且認真拿上帝的道教訓人,甚麼人你也不計較他:因為你不以外貌看待人。 17請告訴我們:在你看,納稅給該撒(指羅馬皇帝)應該不應該呢?……」 18#22:18 試探: 22:35,又26:41 耶穌卻曉得他們的惡意,就說:「詭詐的人!為甚麼要試探我呢? 19拿一塊納稅的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塊銀錢來給他。 20#22:20 彼前2:13-17 耶穌問他們說:「這錢上是誰的像和號呢?」 21#22:21 哥前3:23 #22:21,22 就錢上的像和號回答,是他的矛,刺他的盾,所以他們就希奇他。他們說:該撒的(指羅馬皇帝)。耶穌說:「那末,既是該撒的,當然要納給該撒;上帝的,當然也要奉給上帝了。……」 22他們聽了,很希奇,就退後走開了。
駁倒撒都該人
(可12:18-27;路20:27-40)
23 # 22:23 復活:
22:28,30,31,又27:52,53 #22:23 撒都該,是猶太教一黨的名稱。撒都該人常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當日他們來問耶穌說: 24#22:24 申25:5 #22:24 (摩西話)申25:5,6。「夫子!摩西說:若是一個人死了,沒有兒子,他的弟弟要娶他的妻,替他生子立後。 25譬如我們在這裏,有弟兄七個: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兒子死了,撇下他的妻給弟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這樣。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他們都娶過她了,那末,到復活的時候,她算是七個人當中,那一個的妻子呢?」 29耶穌回答說:「你們不曉得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權能,所以錯了。 30#22:30 天使: 24:31 人到復活的時候,不娶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對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讀過麼? 32#22:32 經語: 出3:6 #22:32 (上帝的話)看出3:6。亞伯拉罕,是以撒的父親。以撒,是雅各的父親。他們都已死了好多年代,若他們果真死滅,歸於烏有,上帝就不是他們的上帝了。上帝既然還作他們的上帝,可見他們還活著,所以死人復活是一定不移。 他說:『我還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作已死者的上帝:乃是作還活者的上帝。」 33大眾聽了這話,都很驚奇他的教訓。
駁倒律法師
(可12:28-37;參路10:25-28,又20:41-44)
34法利賽人聽說,耶穌塞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在他面前。 35#22:35 路10:25 其中有一個律師要試探他,就說: 36#22:36 路10:27 #22:36 命令: 22:38,40;可7:8 #22:36 律法: 22:40,又23:23 「夫子!律法上的命令,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37#22:37 愛心: 22:39,24:12 #22:37 看申6:5。耶穌對他說:「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上帝。 38這是第一條最大的命令。 39#22:39 利19:18;路10:29-37 #22:39 看利19:18。第二條也相仿,就是說:你要愛人如己。 40#22:40 7:12;羅13:8,9,10 這兩條命令,是律法和眾先知一切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會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22:42 基督: 23:10 「在你們看!論到基督怎樣,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22:43 聖靈: 28:19 耶穌說:「那末,大衛蒙聖靈指示,怎麼稱他為主!說:『 44#22:44 看詩111:1。主,指上帝。我的主,指耶穌。坐在天父的右邊,指耶穌掌萬有的權柄。仇敵,指反對耶穌的。放在腳下,是服在他的權下,受刑罰。這是大衛蒙聖靈感動,述說天父對耶穌所說的。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底下。』 45#22:45,46 以人的位分,大衛是耶穌的祖宗,不應當稱耶穌為主。這樣稱呼,是認耶穌有神的分位,此中深奧的意思,他們不明白,所以不能回答。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算是大衛的子孫呢?……」 46沒有一個能回答一句,從此以後,再沒有人敢問他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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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2: 朱寶惠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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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馬太福音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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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宴客
(路14:16-24)
1耶穌再用比喻對他們說: 2#22:2 天國: 23:13 #22:2 比喻: 24:32 #22:2-4 王,比天父。王的兒子,比耶穌。僕人,比先知。客,比猶太人。筵席,比基督的福音。「天國好比一個王,給他兒子擺設了婚筵; 3就打發僕人,去邀那所請的客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去,說:你們告訴那被請的人,我的酒席,預備好了;我的牛和肥畜已經宰殺了;各樣都齊備了:請你們來赴席罷。 5#22:5 貪戀世俗的人,不肯領受真道。他們卻不睬,就走開了,一個到他的田裏去;一個做他的買賣; 6#22:6 指猶太人反對耶穌,殺害耶穌。其餘的就抓住僕人羞辱他們,把他們殺死了。 7#22:7 說殺害耶穌的,要遭滅亡。王聽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8#22:8 路21:24 #22:8 這些猶太人不能得救。於是對僕人說筵席已經備齊,無奈被請的人不配。 9#22:9 28:16-20;啟22:17 #22:9 猶太人不肯承認耶穌為救主,反棄絕他,主的福音就傳給萬邦人。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去,凡所遇見的,都請來赴席。 10#22:10 徒28:28;太13:47 那些僕人就到路上去,凡所遇見的,不論善惡,都招集了來,席上坐滿了客。 11#22:11-13 猶太的規矩,凡請客,主人必預備客穿的禮服,所以來赴席的,必都穿禮服,不穿禮服,比人不悔罪改過,去舊換新,這樣必被丟在地獄裏受苦。王進來要看那些客,見有一個不穿禮服的, 12#22:12 羅3:19 就問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22:13 切齒: 24:51 於是王吩咐用人說:把他的手腳捆起來,丟在外邊黑暗裏去。他在那裏只有哀哭切齒了! 14#22:14 進教會的人多,真實的信徒太少。這是說被請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駁倒法利賽人
(可12:13-17;路20:20-26)
15 # 22:15,16 當時猶太屬羅馬國,納稅給羅馬皇帝,猶太人本不甘心。希律黨是保皇黨,所以這兩黨人拿這事來問耶穌,若說應當納稅,就必得罪於猶太人,證明他不是所盼望的彌賽亞。若說不當納稅,就必得罪希律黨人,受他們的陷害。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想法子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22:16 可8:15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並且認真拿上帝的道教訓人,甚麼人你也不計較他:因為你不以外貌看待人。 17請告訴我們:在你看,納稅給該撒(指羅馬皇帝)應該不應該呢?……」 18#22:18 試探: 22:35,又26:41 耶穌卻曉得他們的惡意,就說:「詭詐的人!為甚麼要試探我呢? 19拿一塊納稅的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塊銀錢來給他。 20#22:20 彼前2:13-17 耶穌問他們說:「這錢上是誰的像和號呢?」 21#22:21 哥前3:23 #22:21,22 就錢上的像和號回答,是他的矛,刺他的盾,所以他們就希奇他。他們說:該撒的(指羅馬皇帝)。耶穌說:「那末,既是該撒的,當然要納給該撒;上帝的,當然也要奉給上帝了。……」 22他們聽了,很希奇,就退後走開了。
駁倒撒都該人
(可12:18-27;路20:27-40)
23 # 22:23 復活:
22:28,30,31,又27:52,53 #22:23 撒都該,是猶太教一黨的名稱。撒都該人常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當日他們來問耶穌說: 24#22:24 申25:5 #22:24 (摩西話)申25:5,6。「夫子!摩西說:若是一個人死了,沒有兒子,他的弟弟要娶他的妻,替他生子立後。 25譬如我們在這裏,有弟兄七個: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兒子死了,撇下他的妻給弟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這樣。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他們都娶過她了,那末,到復活的時候,她算是七個人當中,那一個的妻子呢?」 29耶穌回答說:「你們不曉得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權能,所以錯了。 30#22:30 天使: 24:31 人到復活的時候,不娶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對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讀過麼? 32#22:32 經語: 出3:6 #22:32 (上帝的話)看出3:6。亞伯拉罕,是以撒的父親。以撒,是雅各的父親。他們都已死了好多年代,若他們果真死滅,歸於烏有,上帝就不是他們的上帝了。上帝既然還作他們的上帝,可見他們還活著,所以死人復活是一定不移。 他說:『我還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作已死者的上帝:乃是作還活者的上帝。」 33大眾聽了這話,都很驚奇他的教訓。
駁倒律法師
(可12:28-37;參路10:25-28,又20:41-44)
34法利賽人聽說,耶穌塞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在他面前。 35#22:35 路10:25 其中有一個律師要試探他,就說: 36#22:36 路10:27 #22:36 命令: 22:38,40;可7:8 #22:36 律法: 22:40,又23:23 「夫子!律法上的命令,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37#22:37 愛心: 22:39,24:12 #22:37 看申6:5。耶穌對他說:「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上帝。 38這是第一條最大的命令。 39#22:39 利19:18;路10:29-37 #22:39 看利19:18。第二條也相仿,就是說:你要愛人如己。 40#22:40 7:12;羅13:8,9,10 這兩條命令,是律法和眾先知一切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會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22:42 基督: 23:10 「在你們看!論到基督怎樣,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22:43 聖靈: 28:19 耶穌說:「那末,大衛蒙聖靈指示,怎麼稱他為主!說:『 44#22:44 看詩111:1。主,指上帝。我的主,指耶穌。坐在天父的右邊,指耶穌掌萬有的權柄。仇敵,指反對耶穌的。放在腳下,是服在他的權下,受刑罰。這是大衛蒙聖靈感動,述說天父對耶穌所說的。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底下。』 45#22:45,46 以人的位分,大衛是耶穌的祖宗,不應當稱耶穌為主。這樣稱呼,是認耶穌有神的分位,此中深奧的意思,他們不明白,所以不能回答。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算是大衛的子孫呢?……」 46沒有一個能回答一句,從此以後,再沒有人敢問他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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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