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rsion Logo
Search Icon

申命记 18

18
祭司当得的分
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3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4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5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就要奉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8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不可随从异邦的恶俗
9「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3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应许兴起先知
14「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 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 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19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21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Currently Selected:

申命记 18: CUNPSS-神

Highlight

Share

Copy

None

Want to have your highlights saved across all your devices? Sign up or sign in

YouVersion uses cookies to personalize your experience. By using our website, you accept our use of cookies as described in our Privacy Policy